碳减排目标下的广东省产业结构优化研究
张捷,赵秀娟;暨南大学
《碳减排目标下的广东省产业结构优化研究——基于投入产出模型和多目标规划模型的模拟分析》,2015年第6期。
2014年11月12日中美两国元首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了两国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中国承诺到2030年前后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实现这一减排目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的控制温室气体的第一条措施是调整产业结构,要求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等。但问题是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有增无减,投资再次成为保增长的主要力量。在这种背景下,限制“三高”产业的结构调整措施有必要继续实施吗?减少碳排放的目标与保增长的措施能够并行不悖吗?广东省是中国首批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的省份之一,国家规定2015年广东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应比2010年下降19.5%,降幅为全国各省市最大。同时,广东省又是全国制造业大省,产业结构门类齐全,进入21世纪以来重化工业发展迅速。因此,本文以广东省为案例,探讨为实现碳减排目标,如何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使经济增长保持合意的增长速度。
理论上,碳排放的增长率取决于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的共同作用,在经济增长率及全社会降低碳排放的技术进步率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来推动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本文运用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了广东省28个产业的经济关联与碳排放关联,根据这两种关联的差异选择出需要限制发展的4个产业和需要鼓励发展的11个产业,在此基础上,利用多目标规划模型设置不同情景,模拟广东省在保持2012年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如何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达到GDP较高增长、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进一步降低的目标。模拟结果表明:①第一、二产业的预期增加值提高但预期比重降低,服务业的预期增加值和预期比重均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预期GDP和降低预期碳排放。②一些无需限制甚至个别需要鼓励发展的产业的增加值比重下降,一些无需鼓励发展的产业的增加值比重上升,但需要鼓励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在整体上达到了结构调整目标。③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助于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降低碳排放,从而实现保增长和调结构的双赢。
本文的启示是:①在进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时需要考虑整体效应,在统筹兼顾产业之间的经济联系与碳排放联系以及民生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精准实施差异化的产业政策,寻求合意的均衡点,从而达到同时实现调结构与保增长的双赢目标。由于各个产业的经济关联和碳排放关联存在差异,且增加值率不同,增加对经济关联强、碳排放关联弱、附加值率高的产业的投入,有助于在提高经济增长率的同时不带来碳排放的大幅增加;反之,则反是。②为了同时实现调结构与保增长的双重目标,需要尽可能地降低各行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使投入减少的产业释放出的生产要素能够迅速进入其他产业,避免要素使用率的下降。本文的模拟分析是在总投入不变、各产业的投入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的基础上实现结构优化,其暗含的假设前提是生产要素可以在各产业间自由流动,不存在要素流动的障碍,所以,现实情况越接近这一假设,就越容易达到结构减碳与经济增长兼得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东部发达地区已经进入以结构减碳为主的时期,但对于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型省份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而言,目前可能仍然停留在以技术减碳为主的阶段,结构减碳尚未启动。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治理的角度看,结构减碳的行动越迟缓,未来的调整代价就越大,这一原理在著名的斯特恩报告中已经有所证明。鉴于此,这些地区应当尽早启动结构减碳的进程。③虽然本文仅从供给角度对产业结构进行模拟,但模拟结果依赖于最终使用减去流入(含省外调入及国外进口)的调整幅度,表明在进行产业结构优化时还有必要考虑需求因素。政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碳标签和碳普惠制等政策措施鼓励消费者消费低碳产品,促使全社会形成低碳消费方式。另外,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对外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在产业结构优化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随着国内资源环境约束的收紧,以及“一路一带”战略的实施,促使高碳产业“走出去”,将腾出的资源转用于实施产业低碳化、绿色化和智能化的时机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