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传媒发展传媒:浙江经验
蔡宁,王节祥,杨大鹏
浙江大学
原文“产业融合背景下平台包络战略选择与竞争优势构建
——基于浙报传媒的案例研究”刊登于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5期
当前,传媒企业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新兴媒体冲击传统媒体商业逻辑,使其面临经营转型压力;另一方面,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中国政府高层做出的明确要求,使其面临极大的政策压力。双重压力与新兴技术的加速应用,导致大量传媒企业疲于应战、迷失方向。“浙报传媒”作为浙江地区的主流传统媒体,在传媒产业大融合、传统媒体生存面临极大挑战的背景下,交出了一份增长曲线逆势上扬的答卷。因此,对“浙报传媒”开展深度剖析,将为当前国家层面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供“浙江范本”。案例研究内容和主要结论如下:
(1)“浙报传媒”成功之道是广泛实施看似“不务正业”的平台包络战略。传媒产业融合下,纸媒进入“衰败螺旋”必须谋求战略转型。但按照以往企业经营“一心一意干好一行”的产业边界思维,“浙报传媒”进入与报纸业务“毫不相关”的电商和游戏行业无疑是不务正业。然而,事实上浙报传媒实施的是平台包络(Platform Envelopment)战略,平台包络战略本质特征就是进入相邻、甚至看似不相关的新市场,从而达到杠杆化利用平台基础架构资源的效果。理论层面,产业融合背景下平台企业选择平台包络战略的关键是在认知上从“差异支撑竞争”转向“共性支撑竞争”,内在逻辑则是竞争优势理论分析范式从“供给端”向“需求端”的转变。这一转变不仅适用于传媒产业,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都需要进行范式转变。在需求端范式下,不同于以往企业考虑如何将自身异质资源、能力和网络运用于其它新产品、服务或行业以赚取利润的思维,更多需要考虑企业间竞争是否存在某种共性支撑。案例分析表明这类共性的资源和能力就是用户资源和基于用户资源的开发和服务能力。
(2)“浙报传媒”平台包络战略实施分三步走,涵盖四大关键行动,逆向构建竞争优势。“浙报传媒”平台包络战略第一步是构建用户数据库作为整个架构的基础支撑,具体策略包括自有转化、购买和聚合用户数据。“浙报传媒”平台包络战略第二步是激发同边和跨边网络效应,相应策略包括新服务开发、服务捆绑和服务集成。具体而言,基于用户大数据开发新服务,并将其与原有平台服务进行捆绑和集成,平台功能增强反过来增加用户基数和多边用户间的关系强度,从而有效激发网络效应。“浙报传媒”平台包络战略第三步则是构建起共生依赖的商业生态系统,涵盖平台提供商、供方用户、需方用户以及互补品提供商等多种群落。具体策略包括界面开放和架构控制,促进系统内共生依赖和互补创新。这一过“基础用户沉淀、网络效应激发、商业系统共生和主导架构锁定”四大关键行动,平台企业实现从用户到服务再到系统,这一与传统商业逻辑相逆的竞争优势构建过程,平台包络塑造出新的商业生态系统“主导架构”,平台企业占据这一架构的领导身份并通过架构固化加以锁定,从而保证了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
(3)“浙报传媒”平台包络战略抢占了先机,但“互联网 传媒”并非“随心所欲”,边界决定机制适时发挥作用。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不断发展推动产业融合背景下,围绕平台构建起“互联网 ”商业生态系统以获取竞争优势是新一轮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并且这一模式特别适合于缺乏核心技术、处于追赶背景下的中国企业。抓住中国市场用户搭建平台,基于平台分工重组供应链,这一过程中实现能力提升,再基于已有用户资源和能力实施平台包络战略,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转型升级的一条重要战略路径,典型如小米手机。正因如此,制造(如手机、电视和视频监控等)和服务(如物流服务和网络借贷)领域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采用或准备采用平台包络战略。然而用户数据资源十分有限且面临“赢家通吃”的威胁,因此企业应把握先机,尽快在产业边界模糊区域构建起新的平台生态圈,力争先行者优势。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企业平台包络战略选择和实施须量力而行。平台包络战略实施并没有想象中简单,企业应认识到平台包络战略最终是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生态系统,系统内平台提供商与平台参与者的定位不同,对资源和能力的要求亦不同。并非任何企业都能以领导者身份实施平台包络战略,浙报传媒战略实施是立足于它以往积累的强大用户资源和运营能力。大量实践还表明参与者同样可以成为平台商业生态系统的赢家,且很多平台领导者也是从参与者“无心插柳”成长起来的。此外,平台包络边界须适可而止。由于平台包络受到商业生态系统内种群内“资源竞争”和种群间“捕食入侵”的作用,平台组织需根据系统和环境演变,采取“双元组织机制”结合自组织和科层权威合理调整系统边界。
好企业会做坏事吗?
贺小刚等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刊载于《中国工业经济》2015/05期,题目《绩优企业的投机经营行为分析——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检验》
我们一般对那些经营业绩良好的企业会寄予厚望,期望它们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更多的积极贡献,比如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但现实却往往并非如此。比如美国世通公司在丑闻披露之前对于公众而言是一家经营业绩还不错的企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也比较强,但它却涉入严重的会计操纵行为。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个问题:好企业缘何从事一些投机性活动、将成本转嫁给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传统的压力理论认为,企业之所以倾向于采取投机行为,主要原因在于其财务业绩恶化、产出竞争力下滑,以及冗余资源不足等。这种观点相对比较狭隘,实际上企业不仅在经营的困境中会感受到压力,对于那些经营业绩超过平均水平、处于期望顺差状态的企业而言也同样会面临一种压力。只不过经营困境中的压力主要源于竞争行为所致,而绩优状态中的压力则主要地源于企业具有一种追赶的、奋争的动力与行为。
绩优企业之所以存在一种追赶型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企业高管用以评价未来业绩的期望水平或目标与企业的实际业绩一般存在一种正相关关系,当他们接收到了正的业绩反馈时就会提高期望水平。但企业的实际业绩不可能以等同于期望水平的增长速率持续地提高,它最终会达到一个顶峰,而期望水平则可以无限地提高。如此绩优企业虽然可能不会面临竞争性的压力,但它们会面临一种由于向上比较而导致的追赶性压力。比如绩优状态提高了外部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潜在投资者的期望水平。过于乐观的评价对于企业而言并不一定是好事,因为难以实现的外部期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会被不成比例地夸大。比如在资本市场,那些证券分析师会对未达到预期的信息进行过度反应,任何表明企业不能达到预期的信号都会导致企业股价的下跌。比如谷歌公司在2005年第四季度由于未达到预期业绩导致股价下跌了12.4%,即使它的业绩已经很好了;类似地,亚马逊在宣布其2007年第三季的盈利水平后股价下跌了16%,虽然该业绩也已经很不错了,但资本市场期望企业能够创造更高的业绩。也就是说对于突然而至的负面盈利信息,资本市场倾向于显示出不对称的更大的负面反应。所以实现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水平对于企业高管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绩优企业要实现那些来自利益相关者的高期望水平往往需要更多的资源、更强的组织能力。但资源的获取尤其是组织能力的组建需要长时间的专有性的投入,所以通过正常的能力组建等途径往往难以解决这种高期望目标。在这种情景下投机经营相对而言则更具有优势,比如投入成本低但所起到的杠杆作用则很明显、时效快以至于可以及时解决问题,等等。本文基于2007-2011年沪深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检验结果发现,绩优状态显著地提高了企业从事短期的投机行为的可能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压力不仅仅与绩效状态存在必然的关系,还与组织特征,比如组织的身份存在紧密的关系。如果企业的组织身份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则它所感受到的压力就不会太大,但一旦组织的身份模糊、还未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同,则它将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将面临资源供给不足等压力。家族制这种身份在中国的制度化变迁过程中就不利于其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相对于其他的组织身份,比如国有控制,其竞争性压力更加大。所以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这些企业就更具有从事投机活动的倾向。本文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的检验结果发现,在同等的绩优状态下,家族制企业相对于非家族制企业具有更大的动机去从事短期的投机行为,比如进行掏空式的关联交易。
本文的研究对于进一步理解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的绩优企业的决策行为具有一定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也进一步丰富了压力理论等的研究成果。
高管年龄与薪酬激励:理论路径与经验证据
李四海1, 江新峰1,宋献中2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2.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
刊载于《中国工业经济》2015/05期,题目《高管年龄与薪酬激励:理论路径与经验证据》
中国社会自古崇尚长幼尊卑,组织内按资排序进行资源分配。作为企业高管而言,薪酬是其重要的人力资源回报。在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高管的年龄与其薪酬以及这中间与业绩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高管年龄影响下的薪酬契约是否有效?高管年龄与其薪酬之间关系存在的原因到底是高管权力的干预还是其人力资本的增量回报?这些问题值得进行探讨,并且这种研究有助于打开高管薪酬激励效应的黑匣子,促使高管薪酬激励契约的最优设计,使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相统一,从而最大化股东财富。
文章基于管理者权力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两条理论路径分析了高管年龄与薪酬之间的关系与内在逻辑。基于管理者权力的理论路径认为,公司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公司高管具有利己动机。为了尽可能地使管理者利益与股东利益协调一致,企业高管的薪酬激励设计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完美薪酬激励契约的制定难以实现。而在管理者权力理论看来,董事会不能完全控制公司高管的薪酬契约设计,高管有能力利用自己的权力对其薪酬契约进行干涉。目前很多文献支持了这一观点。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传统提倡尊长敬老,年龄与威望、权力之间具有紧密相连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仅仅长幼之间就可以形成社会差序,年长者对年幼者具有教化和强制权力。在公司中,权力的获得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相对于年龄偏小的高管,年龄较大的高管更容易拥有公司权力,从而可以更轻易地干涉董事会对高管薪酬的设计过程。而管理者的自利本性也决定了他们会利用自己的权力、威望获取最有利的薪酬契约,具体首先表现在薪酬的水平上。
人力资本理论看来,薪酬是个体人力资本付出的补偿,同时也是个体人力资本实现收益权的主要手段。人力资本理论常被引证作为高管薪酬契约设计的一个潜在因素和解释。人力资本指的是个体通过对教育、培训、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投资所形成的以具有增值性为特征的能力,它是体现在个体身上的“非物质”资本。就高管而言,其人力资本包括教育程度、实践经验及工作成就等内容,而高管的年龄特征可以表示其经验和专业才能,体现的是高管的人力资本属性。人力资本属性越高,表明高管积累的人力资本越高。就年长高管而言,他们前期进行了更多的人力资本投资,同时拥有更加丰富的经验和社会资源,他们的人力资本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并且人力资本的投资具有报酬递增的特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知识,人力资本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增长。因此在人力资本的解释框架下,高管年龄越大,其薪酬水平也会更高。
上述管理者权力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两条理论路径,从投资者利益角度来看基于年龄增长的权威与控制力所实现的薪酬提升无疑源自于高管权力干预的非生产效率因素干扰;而随着高管年龄增长,其人力资本积累与付出所获得的薪酬提升应当体现为高管人力资本的增量回报。中国传统社会背景下,究竟哪条理论路径能够更好的理解年龄与薪酬背后的逻辑。
文章的研究结果发现,高管年龄对薪酬水平具有显著的影响,相对年龄与绝对年龄越大的高管获得了更高水平的薪酬,但是研究同时发现与薪酬存在显著关系的年龄与企业业绩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并且研究发现高管的年龄降低了薪酬业绩的敏感性,尤其是业绩下降时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反映高管的权力干预降低了薪酬契约的有效性。研究证实在中国当前按资排序的资源分配秩序在组织内依然存在。进一步研究表明高管基于年龄的权力干预与权力摄入存在社会资本的中介作用,年龄越大的企业高管更可能具有政治资本,而这种社会资本增强了其在薪酬契约签订中的谈判力和控制力。
文章的研究及结论对企业薪酬契约的设计与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①在企业契约集合体中高管薪酬契约作为正式契约,相对而言呈显性,对于这种显性契约权力型高管都可以通过权威摄入获取最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薪酬,那么对于那些非正式契约如高管的在职消费,这种权力型高管会有更大的利己动机和空间;同时这种权力型高管通过权威的摄入很可能造成公司一些治理机制(如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的失效,那些原本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存在的机制设计反而成了代理问题的一部分,因此如何实现对这种权力型高管的治理可能需要改变权力治理权力的制衡思路,更多的可以从信息披露的层面展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更多的将这种权力型高管置身于内外部的监督与约束之中。②组织中个体特征会对薪酬契约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在薪酬设计时需要考虑个体特征,但是如果过度的关注个体的某些个性特征(如学历中的海外背景),很可能会引起组织内非公平的负向激励效应,最终影响组织效率。③企业在聘任权力型高管决策时需要考虑企业的战略目标、组织结构与环境,这种权力型高管可能更为合适于内、外部环境不确定高、组织结构复杂、而又追求平稳过渡的企业。目前有研究证据表明企业会在特定的背景下如SOX法案执行时期以更高薪酬聘任年龄较大的高管,以可靠的完成目标。
基金股东的控制权缺失与公司治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王珏 祝继高
原文题目:《基金参与公司治理:行为逻辑与路径选择——基于上海家化和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5期。
在中国资本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通常用脚投票,不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治理。但随着持股规模的增加和指数化投资策略的实行,基金不会因为投资对象的公司治理短期出现问题就大规模出售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其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力越来越大。作者以基金参与上海家化(股票代码:600315)和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公司治理的案例为研究对象,以基金社会资本控制权缺失,控制权构建和控制权被冲击后的重构为研究线索,阐述了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行为逻辑和路径选择。
当基金有动机参与公司治理时,就开始谋求对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可以通过股权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实现。从股权资本角度,基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同时还可以联合其他基金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控制。从社会资本角度,基金本身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无法与持股企业内部成员和利益相关者建立信任和连带关系,同时由于基金持股存在一定期限,基金不愿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获取被投资上市公司的社会资本,因此基金对企业的社会资本控制链是缺失的。在大股东相对控股的情形下,社会资本控制在企业中发挥作用,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时,由于其组织内社会资本的缺失,会谋求与大股东或管理层结盟以获取社会资本,与结盟方形成资源依赖共同体。由于基金股东与企业大股东以及管理层各方资源的异质性使得这种相互依赖,角色互补成为维系群体的重要因素,它远远超出了股权所涵盖的范围。在拥有企业内部社会资源的各方中,大股东和管理层更易于在企业内部形成社会资本控制权。对大股东而言,其拥有的资源首先是股权资本,社会资本更好地配合股权资本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而管理层不具有股权资本或具有较少的股权资本,其资源主要源于社会资本。基金要完善自身控制权,只有与具有社会资本控制权的股东或管理层谋求资源上的相互依赖和互补,其社会资本控制权的架构过程就是寻找更契合的资源互补方的过程。企业的社会资本以关系为纽带,以信任为基础,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因此社会资本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演化,呈现出阶段性和易变性的特点。当对企业控制权有冲击的事件发生时,这一事件就可能成为社会资本控制链的断点。在现有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的大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冲突是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方面。当委托代理冲突发生,企业社会资本控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基金需要权衡大股东权力和管理层权力,重新获取资源以稳固自身的控制权。大股东权力来源于股权和社会资本权,管理层权力来源于组织结构权力、股权权力、专家权力和声誉权力。基金会权衡大股东权力和管理层权力的强弱,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支持强势方来重新选择资源互补方。当基金支持的强势方获胜,股价相对稳定后,基金会根据其控制链的牢固程度,选择继续持有还是出售股份。
在现有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框架下,依托大股东或管理层构建企业控制权是基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路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董事会治理,有利于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和相互监督。根据本文分析,基金受自身特点约束,在参与公司治理时存在天然局限性。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完善基金公司内部的组织形式,例如借鉴公司型基金的组织形式,让基金份额持有人成为基金的股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直接作为董事派驻到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积极促进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行为特点,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各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驱动因素研究
吕一博, 蓝 清, 韩少杰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原文题目: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的成长基因——基于iOS、Android和Symbian的多案例研究
刊发期数:2015年第5期(总326期)
近年来,随着开放式创新范式的兴起,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开放性特征。不断增长的技术复杂性和市场动态性,使得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地域、产业和国家限制,各主体间的网络性和交互性日益频繁和深入。一些跨国巨头引领的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发展实践,如宝洁的网络联发、波音的全球研发网络等,更是引起了理论界和产业界的广泛关注。欧盟在《新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展望2020》中提出,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是在开放式创新范式下涵盖创新主体范围更广、创新资源流动更加频繁、创新链条更加生态化的创新生态系统。如何在更广泛的主体范围内促进创新资源的流动与整合、提升整个创新系统的生态效率,是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对其运行驱动因素的关注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要主题。
本文从对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中研发生态圈和商业生态圈融合外在表征的分析入手,沿着“运行机制à驱动因素”的分析思路,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以iOS、Android和Symbian三大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创新生态圈为研究对象,基于创新的阶段性识别和分析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驱动因素。其中,从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和反馈机制三个维度对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进行测量;从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能力、创新文化和创新环境五个维度对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驱动因素进行测量。具体对案例数据进行如下处理和分析:①借鉴内容分析法的三级编码,从案例数据中抽取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构念及其测度变量信息;②采用Atlas.ti 7.0质性数据分析软件辅助进行变量间的共现分析,探索构念关系;③通过典型事件分析进一步明确构念间的指向关系,识别驱动因素。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①研发生态圈和商业生态圈不同的融合表现是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外在表征;②生态系统消费者、生产者和分解者角色定位的核心企业是不同创新阶段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驱动主体;③充足性的金融资源、稀缺性的市场资源、互惠性的平台资源是不同创新阶段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基础性驱动因素;④核心企业定向性的扫描吸收能力、整合性的协同创新能力、规范性的治理分配能力是不同创新阶段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关键性驱动因素;⑤变革型的能人文化、合作型的氏族文化、协奏型的共赢文化是不同创新阶段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保障性驱动因素;⑥活跃的科技创业环境、统一的技术标准环境、广泛的用户参与环境是不同创新阶段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支持性驱动因素。上述结论对相关产业实践具有如下启示和建议。
对政府部门来说,在创意产生阶段,应围绕促进核心企业并购战略的实施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建立健全与企业并购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并购后的税收优惠等融资环境、鼓励科技创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系统发展;在研发阶段,应围绕促进核心企业联盟战略的实施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标准协会的指导作用、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促进核心企业市场资源的提升、提供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数据库等技术环境支持;在市场化阶段,应围绕促进生态系统中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通过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发挥产业规划和引导职能以促进互惠性平台的建立与完善、营造终端用户主导和政府媒体监督的创新环境。
对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核心企业来说,在创意产生阶段,应围绕并购战略的实施进行要素获取、构建与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和创新融资方式以稳定现金流、建立技术跟踪监测部门以提升技术扫描与吸收效率、培育领导者变革型的创新思维并实现文化输出;在研发阶段,应围绕研发联合体的合作创新进行要素获取、构建与配置,强化市场资源以吸引外部研发主体加入、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以培育协同多主体创新的能力、通过召开业界峰会和产品推介会等推动合作发展愿景的形成;在市场化阶段,应围绕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进行要素获取、构建与配置,构筑互惠性商业平台以提高用户黏性和研发主体参与度、设置规范的准入制度和合理的分账模式以提升治理分配水平、积极培育商业平台下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协奏型文化。
对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成员企业来说,在创意产生阶段,应围绕创意技术的研发实现市场价值提升,提高细分领域专业化技术水平并构筑合作研发网络、开展技术多元化开发而非过早进入市场以扩大创意实现范围、提升技术转化水平以促进非定向创意的二次开发;在研发阶段,应围绕研发联合体的技术标准进行角色定位,通过参与行业发展论坛和技术研讨会等把握研发联合体的需求导向、遵循研发联合体的技术标准进行合作研发、寻求独立于系统的双重发展定位以避免过度依赖;在市场化阶段,应通过互惠性的商业平台实现创新产品的市场价值,参照平台需求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创新战略、加入商业平台以快速获取市场资源和渠道、同时进入多个商业平台以提高收益分配和商业谈判话语权。